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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识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16/8/15 16:12:51 次浏览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识征集公告

为提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服务形象辨识度,规范单位标识体系,提炼中心服务文化,拟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形象标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介

  依据《整合建立规范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国办发[201563号)和《陕西省整合建立规范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1512号)文件要求,我省正在抓紧实施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立工作。62日,由省发改委牵头成立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备处。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是为省级各类公共资源活动(包括省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特许经营权出让等)提供服务的交易平台,负责我省统一平台的运行、服务和管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责任务包括:负责交易场所设施、电子平台的建设和完善,保证金专户的设立和管理;负责进场登记、场地安排、信息发布、交易实施、结果公示等交易服务;设立和维护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专家抽取终端,对专家出勤情况和评审活动进行记录;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秩序管理。归档留存交易资料、录音录像,保障交易档案规范完整,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查询服务;建立和维护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推进交易主体信用信息交换共享;为行业监督提供监管平台,及时向行业监督部门和交易办报告违法违规行为,并协助调查处理。

  二、征集内容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英文Shaanxi Public Resources Trading Center 缩写SXPRTC)标准字、标准色;图形标志LOGO;图形标志、标准字的标准组合。

  三、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国范围,国内具有从事机构标志、形象战略、品牌发展或者相关经验的专业设计机构、咨询公司、广告公司及专业设计人员,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四、征集要求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形象标识应体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责任务,具备形象传播的普适价值和较高的辨识度,整体感觉简洁大方、庄重美观、寓意深刻、创意新颖,色彩搭配适当、醒目,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具体设计应符合以下标准:

  (一)体现陕西的人文特点和文化底蕴,以及鲜明的时代特点。

  (二)体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特征,突出阳光交易的理念。

  (三)体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市场交易信息准确快捷的服务理念。

  (四)形象标识设计应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延展性,适用于平面、立体及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适宜在机构的公共标识、单位标牌、信函标记、办公用品、宣传用品等各种载体和环境中推广运用。

  (五)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识,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应征作品发生任何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六)标识设计中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宪法及法律规定的内容。

  五、投稿事宜

  (一)应征标识作品要包括标识设计图稿、作品设计的创意和理念说明两部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形象标识的绘制形象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标识设计图稿应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设计图稿横向、竖向均可。在提交书面作品的同时须提交作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文件格式为jpg(附原始设计文件)。获奖作品需提交纸质彩色作品文件,以A4幅面绘制,标识设计尺寸:120mm×120mm

  (二)应征者应提交《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形象标识设计稿》,并填写提交《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形象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

  六、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评选:作品送经审定后评出一、二、三等奖。

  (二)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励2000元;二等奖1名,奖励1000元;三等奖1名,奖励500元。奖金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

  七、征集时间和投稿方式

  (一)征集时间:

   截止时间从2016830日延长至2016910日(外地稿件以邮戳为准)。

  (二)投稿方式:

  1、将作品发送电子邮件到。sxjypt@126.com

  2、挂号邮寄到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备处,通讯地址为:新城大院8号楼120室(邮编:710003)。 

  咨询电话:029-63913288

  八、其他事项

  (一)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二)所有应征方案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评选结果将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公布,结果公布后未获奖者可自主处理其作品。如果作品在四个月内未获通知,则稿件由作者自行处理。

  (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归征集方所有。征集方对其拥有修改权、使用权和解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四)投稿即视为对上述事项的认可。

  (五)征集方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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